2007年4月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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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积率计算应按“国标”还是“市标”
187名业主状告规划局
本报记者 汪嘉林 

  本报讯  宁波镇海区九弯弄住宅小区187名业主因不满小区房屋拥挤、绿地严重缩水,联名将宁波市规划局镇海分局告上了法庭,小区开发商宁波市镇海茗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房产公司)也被列为第三人。187名业主请求法院判定撤销被告向第三人颁发的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以及判令被告对第三人的违法超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。昨天,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在镇海法院开庭审理。
  原告与房产公司于2004年年底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,2006年初,房产公司向业主交付商品房。但业主们发现交付的小区房屋拥挤、绿地严重缩水,遂找房产公司交涉,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,他们于2006年8月22日联名向镇海法院提起了诉讼。
  2006年10月11日,镇海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时,房产公司出示了由宁波市规划局镇海分局颁发的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副本)》(以下简称许可证)。在这份许可证中,注明宁波镇海区九弯弄住宅小区的容积率为1.86。
  在昨天的庭审上,原被告双方围绕着容积率的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辩。被告认为自己颁发的《许可证》并没有违反有关规定,根据《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的规定,地下车库可以不计入容积率。
  原告代理律师,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夏雨认为,《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的制定主体是没有立法权的政府规划部门,因此该规定只属于一个规范性文件,其法律效力不及国家颁布的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。规范中对容积率的算法明确规定为总建筑面积除以总用地面积。所以规划局依据《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作出的许可证违反了国家标准,应予以撤销。
  目前,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